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同意建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該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為研究擬訂促進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發展在政策實施新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函復國家發展改革委稱,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林業局、旅游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海洋局、鐵路局、民航局、總參謀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為:1.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擬訂促進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國務院提出建議。2.協調解決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發展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3.加強部門之間、部省之間在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中的信息溝通和協調,對《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評估,督促檢查建設發展各項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4.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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